若想真正讓民眾放心,把回避制度落到實處,仍需要下一番硬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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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龍之朱(媒體人) 編輯/遲道華 校對/盧茜
▲資料圖。圖/IC photo
7月15日,一則 “多地煙草局規定三代血親不得應聘”的消息沖上熱搜。
據河南商報報道,近日,山東煙草專賣局發佈2023年高校畢業生招聘公告要求,應聘人員不得應聘錄用後即構成幹部任職回避情形的崗位,也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單位系統的崗位。
查詢中國煙草官網可知,不僅山東,江西中煙、深圳市煙草專賣局、山西省煙草專賣局、青海省煙草專賣局、安徽中煙、西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雲南省煙草專賣局等均提出類似回避要求。
“父退子繼”“七大姑八大姨”……一直以來,一些國企用人“裙帶化”的現象每每為人詬病。此番煙草行業這條消息能夠沖上熱搜,足以表明,當下民眾對於一些國企就業“內部優惠”的現象已深惡痛絕。
此前,一則河南濮陽一傢三代人在煙草公司“薪火相傳,接力守望”的消息備受爭議,而沈陽鐵路去年底發佈一條“一傢三代出瞭21個鐵路人”的文章也讓網友如鯁在喉。
這中間,固然不排除相關人員確有身在國企的自豪感、責任感和使命感,但在網友看來,卻不無炫耀賣乖之嫌。畢竟,對於更多民眾而言,就業是一件大事,各路國企“子弟們”輕松“上岸”,對於那些辛辛苦苦應聘的求職者而言,並不公平。
事實上,親屬回避的規定,並非最新舉措。2020年,《國傢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關於印發煙草行業招聘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就已下發。此外,《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和公務回避暫行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幹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相關規章制度也早已出臺。
一項早已有之的規定,為什麼每每成為輿論關註熱點?恐怕仍在於,輿論普遍擔心類似規定是不是得到很好的執行,以及在執行過程中,有沒有出現各種扭曲和變通。比如,根據親屬條件量身定制招聘要求,搞“蘿卜招聘”;或者與其他單位搞親屬互換、交叉安排等等。
也因此,若想真正讓民眾放心,把回避制度落到實處,仍需要下一番硬功夫。
一方面,制度規定從紙面走到現實,成為一項共同遵守的明規則,既要靠相關單位的自覺遵守,主動作為,也需要持續推進公開透明。不僅要公開崗位招聘目錄,也要公開選人用人過程中的每一處關鍵細節。隻要招聘程序公開透明,就能接受社會監督,從而最大限度地壓縮用人過程中的暗箱操作空間。
另一方面,鑒於有些國企“近親繁殖”具有隱蔽性、迷惑性,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也應加強對選人用人領域的監督檢查,並將其作為監督“一把手”權力運行的一項內容。
畢竟,“三代血親不得應聘”等各項回避制度能否真正落地,與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權力是否得到有效的監督和制約有直接關系。
“絕對權力”之下,各種看似嚴密的規定往往被懸置,成為紙面上的條文。從近年落馬的一些國企領導的案例看,其中不少人存在任人唯親、“近親繁殖”等問題。
用人搞傢族化,破壞的不僅僅是國企招錄程序,也不僅僅是公平公正的選人用人原則,尤其嚴重的是,這其中蘊含著“公私不分”“化公為私”的潛在危險,會直接敗壞一個單位、一個企業的風氣,導致各種腐敗發生。當努力比不上血緣、當個體能力無法沖破裙帶關系束縛的時候,企業發展又從何談起?
所以,封建社會那種“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腐敗之道,早該丟棄瞭。讓所有人都能在透明的規則下平等就業,破除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潛規則”,讓每個人都能通過踏實奮鬥“向雲端”,理應成為新時代的新常態。
值班編輯 李加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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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內容首發自新京報公號“新京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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