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浙江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揭牌;就在不久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两省一市数据局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会数据跨域共用操作指引(试行)》。两件事,看似分处不同层面,实则正在把长三角数据流通的“断头路”一段段接上,让数据在AI时代真正流动起来,灌溉千行百业。
浙江的这一步,落子颇重。这家首期注册资本20亿元、由杭钢集团全资持股的省属二级企业,揭牌前5天才刚刚完成工商注册。为何如此急迫?答案藏在定位里:这是浙江省委省政府立足创新浙江建设、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的重大战略部署。
浙江省数据集团总经理梁立鹏将其比作“聚水成河”,把以前分散在政府、医院、工厂等地里的数据资源,通过省级平台的统筹能力汇聚起来,“统一给全省的企业、人工智能产业供水”。企业的核心架构为“一个平台+三大基础设施+全链路运营保障”。
而就在几天前,示范区在“如何跨”的操作层面给出了一份指引。这份《操作指引》共五章十六条,明确了社会数据“谁来引、怎么引、如何用”三个核心问题,确立了“各自推进,贯通共用”“合法合规,充分授权”“数据安全、可靠可控”三条基本原则。截至目前,示范区智慧大脑已累计申请两区一县共享数据资源336项,为示范区规划建设、生态治理、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支撑。
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脉络反而更清晰了。浙江做的是“统”,用一个省级层面操盘手解决数据分散难汇聚的问题;示范区做的是“跨”,用一份操作指引破解社会数据跨域流动难题,在合规框架下实现跨域共享、高效利用。
事实上,长三角在数据领域的“系统集成”已有基础。早在2024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数据管理部门就共同宣布,建立长三角数据专题合作机制,明确加快推进长三角在数据领域的一体化。据报道,目前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累计交换数据超181亿条,三省一市已协同制定电子证照共享、公共数据分类等5项区域地方标准。
从省属国企的揭牌到跨域规则的出台,从公共数据的共享到社会数据的共用,长三角正在把数据这条“看不见的纽带”越织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