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医疗事故的追责引发各方关注。
2024年2月17日凌晨3点,江西抚州一名2岁多患儿因呕吐、腹胀等症状,被家长带至抚州健强第五医院急诊。当日下午2点,患儿由家属自行转院至江西省儿童医院。不幸的是,转院途中患儿突发心脏骤停,到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医疗鉴定认定,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存在漏诊、延误病情、未及时手术治疗等过错。此后,医院被判承担85%责任,赔偿患儿家属146万余元。而首诊医生韩某,则先后受到行政处罚,并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二审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8月6日,当事医生韩杰@杰炼阿达 在微博发文称网传判一缓一为谣言,他实际被判一年实刑,不是缓刑。
他表示自己确实有做得不到位疏漏的地方,但仅仅是漏查了患儿的腹股沟区域。不能直接等同于漏诊“腹股沟嵌顿疝”。患儿刚入院的时候,只能先做初步诊断,不可能一步敲定最终结果,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漏诊。他强调这也是自己当初在法庭上反复申辩的重点之一。
他表示,由衷感谢大家的善意,但不会接受众筹,并且目前暂时还没有委托任何律师代理启动线下申诉程序。
全文如下:
网传判一缓一为谣言,在此统一说明我的真实判决
针对最近大家一直在讨论、关心的几个问题,我统一跟大家说清楚、做个澄清:
1、关于这次诊疗中的漏诊问题
我不回避问题,在整个诊疗过程里,腹部常规查体,我做了的,我确实有做得不到位疏漏的地方,但仅仅是漏查了患儿的腹股沟区域。不能直接等同于漏诊“腹股沟嵌顿疝”。
患儿刚入院的时候,我只能先做初步诊断,不可能一步敲定最终结果,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漏诊。这也是我当初在法庭上一直力争、反复申辩的重点之一。
之所以会认定我漏诊“腹股沟嵌顿疝”,依据来自江西省儿童医院出具的五项最终死亡诊断,分别是:呼吸心跳骤停(骤停时长不超过20分钟)、感染性休克、肠梗阻、嵌顿性腹股沟疝、多脏器功能衰竭。
这里有个很关键的细节被忽略了: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没有做尸检。最早抚州的医学鉴定,只是靠着有限的病历资料,事后倒推得出“嵌顿性腹股沟疝并肠梗阻”的结论,之后的司法鉴定,也直接沿用了这个说法。
但省儿童医院的结论里,嵌顿疝和肠梗阻是两个独立的问题,并不是合并在一起的同一种病症。
还有一个很直观的事实可以佐证:当天早上八点多,我跟着上级医生一起查房。按照临床常规,如果当时真的查到孩子有嵌顿疝,这是急症,必须马上转外科做手术,不可能继续留在儿科保守观察。
既然查房后孩子依旧留在儿科观察治疗,就足以说明当时孩子没有疝气,更没有发生嵌顿,根本谈不上漏诊。
可惜我的这些申辩没有被法庭采纳。最终法院按照鉴定报告的结论,认定我既然查出了肠梗阻,却没有主动排查腹股沟区域,因此判定我构成漏诊。
2、关于网上量刑的不实传言
网上很多人说我是“判一缓一”,这个说法是假的,我也不知道这个谣言是怎么传出来的。真实情况是:我被判一年实刑,不是缓刑。
3、关于大家想众筹帮我上诉的事
这段时间特别多热心网友,主动说要帮我众筹、请律师帮我上诉维权,我真的特别感动,由衷感谢大家的善意。有这么多人愿意相信我、支持我,是我坚持下去最大的动力。
大家的心意我完完全全收下了,但众筹我是不会接受的,我本人也绝对不会以任何形式发起、参与众筹。目前暂时还没有委托任何律师代理启动线下申诉程序,感谢那些对我提供过法律帮助的律师大咖们。也提醒大家多留心,不要被不实信息误导、上当受骗。
据看看新闻Knews,有观点认为,这起案件的判决可能会导致未来出现更多"防御性医疗"。比如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等,那么这种担忧在一线真实存在吗?
张强医生集团创始人张强医生表示,这个事件本身它是有两面性的,如果说确实是医生的这个疏漏,后续的整个流程有问题,最终造成了患儿的死亡,这个我们叫做主观上有恶意的或者是隐瞒的,那就是如果这样的刑事处罚,对整个医疗界是有一个惩戒作用。但是如果说缺乏依据,责任的界定又模糊不清,把它归到一个普通的一线的医生,那可能造成社会的负面影响会非常大。
一方面,将来可能很多医院急诊可能会推病人,他不敢去做任何处置了。另一方面会导致大量的年轻医生不愿意从事于风险比较高的科室,尤其像急诊儿科这一类,导致医生的培养未来也会面临一些冲击。还有可能会造成“防御性的医疗”,更多的可能是做各种各样的检查,增加了医生、患者的负担,然而这种增加不见得一定对疾病有好处,有时候可能反而会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