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物学的前沿探索中,一个颇具争议的观点逐渐获得了不少支持: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基因的载体,基因通过人类的繁衍和生存来确保自身的传承和进化。这一观点从基因的视角出发,为我们理解生命的本质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思路。然而,当我们深入剖析人类的基因构成时,却发现了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同时存在于人类的基因组中。这两种基因的存在,似乎与“人类是基因载体”这一简单逻辑产生了冲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觉得这里有个误会,下面咱们来聊聊。
我曾经反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存在的生物学错误,不过被很多经济学的人批判了一番,他们认为我错了,好吧,反正我是初中生我怕谁。他们觉得这本书是本社会学书(其实我也一直这么认为的)。
但是我知道,一定会有人把这本书当生物学著作的。
我们很多人,一看到这两个名字,就自觉的认为,这个基因是致癌的,那个基因抑制癌症。但是我们不妨看一下这二者的定义。
原癌基因(Oncogene)是细胞遗传物质的一部分, 它们参与细胞从正常生长状态到肿瘤的过程。它们通过诱导或突变被激活。
抑瘤基因(tumor suppressor gene)是一类抑制细胞过度生长、增殖从而遏制肿瘤形成的基因。
你可以看到,其实,他们本身就是正常的基因,只不过,这些基因突变的时候,会产生促癌或抑癌的作用。这纯粹就是名词的问题。
为什么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是一种错觉?我来举个例子
原癌基因,我说一个,myc基因,这个基因本身编码与细胞周期调控有关的核内DNA结合蛋白。通过这个作用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人家明明是个正常的基因,属于很标准的管家基因(大概约等于必备基因),毕竟是细胞周期嘛。
但是在癌症中,这个基因突变,导致细胞周期紊乱,无限繁殖,所以我们就把它当做原癌基因。
抑癌基因,我也说一个,TP53基因,这个可是大名鼎鼎的抑癌基因,它依然是个细胞周期调控基因,当然还可以调控细胞代谢通路,调控与胚胎植入过程相关的细胞因子表达。但是在癌症中,这个基因一般会抑制肿瘤的周期改变,所以,大家就给他归类,叫做抑癌基因。
其实,这种分类法,简单粗暴,却事实上,有时候会引发很多问题。比如,原癌基因假如发生了有益突变,那么它就不会走向周期紊乱,那么,这个时候,事实上它一定程度是抑癌基因了。
类似的,抑癌基因,如果这个基因某些关键位置发生改变,甚至会引发癌症,它就成了癌基因。
事实上,myc基因就是myc基因,只不过在癌症里,我们叫它原癌基因。
Myc (c-Myc) is a regulator gene that codes for a transcription factor. The protein encoded by this gene is a multifunctional, nuclear phosphoprotein that plays a role in cell cycle progression, apoptosis and cellular transformation.
要是换到其他疾病里,那就是另一码事了。比如在老年痴呆症中,myc也是有作用的,你可以叫它为原老年痴呆症基因……
最后,基因并非是盲目追求自我复制的简单存在,而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复杂而精妙的调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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