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网购的是“香港大药房”的药,到手的东西却既非“港产”,更非药物。近日,北京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大批打着“香港大药房”字眼的产品在网上热销,但实际从产地到功效,从宣传到商标“一水假”,将消费者坑得很惨。
为何“山寨”产品能在电商平台上受到热捧?究其根本,还是信息不对称导致“两头骗”成为可能。不法商家利用部分消费者对香港药品的好感,先在香港注册含有“香港大药房”字样的空壳公司,之后通过所谓“授权”将商标交给内地代工厂。消费者误以为产品本身是香港本地字号或商标,普通的化妆品、保健品甚至连基本批号都没有的劣质产品,由此摇身一变成了香港名药。电商平台地域跨度大、溯源难度高,“山寨”香港药也形成了一条低成本、高毛利的黑色产业链。
事实上,有关“香港大药房”的假药问题,早在一年多前就已经被媒体曝光,背后的一些生产企业也遭到了立案调查和处罚。为何至今仍有大量相关产品售卖?电商平台显然难辞其咎。许多“山寨”店家的资质审核形同虚设,只要提供一张真假难辨的营业执照,就能堂而皇之挂上“香港大药房”的名头。同时,一些电商平台也对加入繁体字,抑或采取“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虚假宣传手段失察失管,放任自己成为虚假广告的放大器和假冒伪劣的集散地。
法律威慑力不足,也是“李鬼”们禁而不绝的原因之一。目前,针对此类跨地域、跨平台的造假行为,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范围。由于管辖权的交叉或空白,消费者在发现上当受骗后,往往面临投诉无门或异地维权难的窘境。即便商家最终受到查处,所受行政罚款相较于暴利也往往只是“九牛一毛”,很难起到惩戒作用。还有更多不法商家打一枪换个地方,注册更多虚假商标卷土重来。比如有数据显示,目前在香港有440家“香港大药房”,最近1至3年时间内成立的“香港大药房”就有312家,可谓“打地鼠”越打越多。
治理“山寨”药品乱象,必须“猛药去疴”,祭出组合拳。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第三方平台应当落实好审核管理责任,对平台内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因此,必须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探索实行“连带赔偿制”,彻底倒逼平台从“收租者”变为“守门员”。另一方面,要建立全链条的黑名单倒查机制,执法触角不能仅止于封禁几家网店,更要顺藤摸瓜,深度追溯背后的违规生产厂家和注册代办机构,以严惩重罚切断整条非法利益链条。
用药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福祉,容不得“百鬼日行”。期待法律“亮剑”、监管“长牙”,规范电商平台上药品、食品、化妆品和保健品的销售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