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零距离报道:2013年,李女士为年仅10岁的儿子小朱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其中约定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30万元,且如果患上包括脑恶性肿瘤在内的特定重大疾病,还额外再支付30万元保险金。
合同签订后,李女士10年都按时缴费。2023年初,20岁的小朱确诊恶性肿瘤。去年,小朱和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30万和特定脑恶性肿瘤额外30万的理赔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以病理分型及未行开颅手术为由拒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朱从发病、手术到术后化疗,诊疗过程是连续、完整的,多家权威医疗机构的多次诊断、手术记录、化疗方案都形成了证据链,能够证明小朱患有恶性肿瘤,最终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付60万元。
来源:@南京零距离、@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