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之后,按照国发(2015年)2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像企业职工一样,每月从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要缴纳失业保险。
由于在2014年10月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普遍不高,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2%,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为4%,总计扣费比例为14%,比如一个每月5000元的工资人为例,每月需要扣除700元,如果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等非同,每月扣除后,会影响家庭正常的生活需要。
虽然这些费用的扣除并不是白扣,医疗保险会每月返还到医保个人账户,但医保个人账户有特别的用途,不能随意提现;住房公积金实际上也是个人存款的一个部分,同样受到特别用途的规定,提现规定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也是帮自己在今后退休后获得更好的待遇,但几十年之后的事情,解决不了目前的生活难题。
为了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不影响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和顺利推进,国家在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全国是统一的,地区差别体现在补贴津贴的不同和绩效工资部分。
那么在2015年和2016年两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有何不同呢?从表面上看,主要是调整的标准不同,但仔细看后,发现最大不同体现在对于在2014年9月之前退休老人退休费调整办法不同。
在2025年附件三的调整中,除了离休人员以外,还包括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的工作人员;在2016年的调整中,只有离休人员同步调整,退休人员不再例入调整范围。
那么在2016年的工资调整中,附件三为什么退休人员不再纳入调整范围呢?
最开始笔者也想不通。不是说老人老办法吗?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工作人员被称为退休老人。按照大家的说法,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
按照我们自己的理解,老人老办法,其实包括了退休待遇是按照老办法计算,养老金调整也应该是按照老办法执行,即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时,同步调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这在2015年的工资调整中得到了体现。
至于为什么在2016年的工资调整中,不再将退休老人例入调整范围,其实这是按照国人部发(2006)60号文件的规定来执行的。
这个文件除了规定按照了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时,退休费的计算办法以外,还规定了退休后养老金调整办法。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时,离休人员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适当增加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办法另行规定。正是有了另行规定这几个字,为后来退休老人养老金调整提供了依据,
在2015年之前,国家从2005年开始调整统一调整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到2015年刚好是10年,机关事业的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2014年10月1日建立以后,由于在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退休的工作人员,正好在2016年要调整基本养老金,于是在2015年调整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时,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人员,纳入了退休费调整的范围。
2016年调整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建立,按照国人部发(2005)60号文件的规定,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调整要另行规定。离休人员由于没有纳入全国的养老金调整范围,在机关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时是按照增加离休费来办理的;退休人员就是按照另行规定来执行的。
这个另行规定,就是从2016年开始,在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中,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的调整,纳入全国统一的养老金调整范围。虽然是纳入全国统一的调整范围,但在开始那几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调整办法是有差异的。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已经纳入全国统一的养老金调整,因此在2016年的工资调整中,只增加离休人员的离休费,不再增加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就是符合规定的,同一个人不能享受两次退休费标准的调整也是顺理成章的。
综上所述,在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时,同时增加了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标准,这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没有纳入全国养老金调整办法;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按照国人部发(2006)60号文件要另行规定,这个另行规定就是从2016年开始,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全国统一的养老金调整,而这个范围不包括离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