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吴三川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彰显“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4件案例的典型性,体现在哪?从犯罪主体看,有民营医院及其工作人员,有非法收购、销售“回流药”的“药贩子”,还有参保人员。从犯罪手段看,有传统的倒卖药品、虚构服务,也有更为隐蔽的舞弊行为。例如,被告人杜某君推行让病人低价或者免费住院治疗、向“大额病人”返利等做法,通过医生、医助等工作人员向病人宣传、病人“老带新”等方式,吸引大量中老年医保病人住院治疗,将虚假诊疗混入真实就医需求,企图瞒天过海。
从量刑定罪来看,以诈骗罪居多。据官方统计,医保骗保犯罪涉及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多个常见罪名,其中诈骗罪占比高达93.65%。去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等三部门就专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医保骗保犯罪的定罪处罚等法律适用问题。结合此次公布的案件细节,无论手段再怎么花样翻新,都改变不了诈骗的本质,警示不可谓不深刻: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专款专用的专项资金,谁把公共资源当成“唐僧肉”“摇钱树”,谁就得付出法律代价。
医保电子凭证。
从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到药品追溯码的全量采集应用,再到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部门维护医保安全的努力有目共睹。但欺诈骗保事件仍然频发,一些大案更是触目惊心,刷新公众认知。其中有的是老问题,有的属于新情况。比如,随着门诊统筹政策落地,定点零售药店被纳入门诊保障范围,也随之被不法分子盯上。此类门店规模庞大且分布广泛,监管难以实现无遗漏,一些人为了追求短期利益,更是无所不用其极。据央视报道,去年10月,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筛查数据时发现,哈尔滨4家药店出现上万张手写假处方,涉案金额过亿元,有的药店直接伪造处方,有的多开药品,还有“黄牛”组织患者多买,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深思。
应对监管新挑战,更须治罪和治理并重,追责和预防齐下。比如,针对骗保行为专业化、团伙化趋势,要坚持全链条治理,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手段,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依托大数据平台,进行全流程深度挖掘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移交可疑线索,一些地方对数字监督模型的探索,已经印证了大数据赋能监管的潜力;从源头上扎实扎细制度“篱笆”,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规范管理,健全从业人员“内部吹哨人”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医保基金的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对参保人而言,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医保卡是自己的“健康储蓄罐”,享受政策红利也必须合规使用,别被一些“蝇头小利”蒙蔽了双眼,沦为“蚂蚁吞象”式骗保的“工具人”。
【作者】 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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