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天之前,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把8月底设定为伊朗和美国签署核协议的最后日期。那么为什么会把8月底设定为最后日期呢?
实际上最后日期的设定,是基于2015年《伊核协议》中一个“快速恢复制裁”的条款。根据2015年的《伊核协议》,协议的签署国有权在认定伊朗违反协议时采取措施,因此规定了“快速恢复制裁”条款。
该条款将于今年10月份到期,而启动该条款还需提前30天,因此今年8月底成为四国决定“是否启动快速恢复制裁”的最后期限,也被他们设定为伊朗与美国达成新核协议的最后期限。
此外,今年10月俄罗斯将出任安理会轮值主席国,美国及其欧洲伙伴担心俄罗斯届时可能阻碍其议程推进,因此他们把启动“快速恢复制裁”条款作为对伊朗施压的工具,并将8月底确定为谈判的最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