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创始人
2024-09-09 20:21:40

202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

第十条  普通类、单列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文综、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单列类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在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在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考生。三校生普通类、单列类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并分配专业。各类型考生所考科目中单科成绩出现零分的不予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订单式培养专业、华为现代产业学院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当地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在录取过程中参照上述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41号令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往届之分。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时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直升专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所在分院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要求其按规定办理休学。

第十七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华南城(01668)公布债务重... 华南城(01668)发布公告,公司已与若干主要债权人及持份者签订保密协议,以推进协商整体债务重组的关...
陕西靖边县博物馆:探秘新石器时... 原标题:走进靖边县博物馆——探秘新石器时代的璀璨文明展品车马出行图、蒜头瓶、彩绘陶仓等。谢思秋月 摄...
“躺拿国奖” 明码标价?科创竞... (来源:上观新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旨在扶持创业的赛事,如今却被部分中介盯上,变成了...
普洛药业涨2.45%,成交额7... 12月18日,普洛药业盘中上涨2.45%,截至13:00,报16.75元/股,成交7855.43万元...
菜百股份涨2.00%,成交额4... 12月18日,菜百股份盘中上涨2.00%,截至13:00,报15.79元/股,成交4265.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