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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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00:21:11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考生。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 若出现专业计划和类别计划不平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调整专业计划及类别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将于2023年4月1日—5日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由本人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放弃录取资格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名单于2023年4月6日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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