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纳入日常管理 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条例 贵州幼儿园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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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7 03:01:07

 16日,贵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发文称,教育部将遴选确定部分地区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区,部分学校为全国家庭教育示范校。贵州省将整合多部门力量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家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广大家长定期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

  据悉,家庭教育事关孩子健康成长,我省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将主动联系妇联、关工委、团委等部门要利用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等场所,依托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纳入日常管理,确保家庭教育时间、教学计划、师资、活动开展等到位。探索家庭教育有效途径,加强相关课题研究和校本家庭教育教材开发,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引导家委会参与家长学校建设,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普及家教知识,更新家长观念,密切家校联系,实现学生管理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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