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最新或2023(历届) 东莞工伤四级每月伤残津贴多少钱 东莞市工伤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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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2:51:08

 为了保障东莞工伤职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职员的基本生活,东莞社保局根据广东省相关政策规定,自最新或2023(历届)1月1日起对东莞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最新或2023(历届)东莞工伤伤残津贴调整

  【执行时间】:最新或2023(历届)1月1日起

  【调整幅度】:10%左右

  【调整原则】:普遍调整,适当倾斜

  调整对象:最新或2023(历届)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伤残津贴,在最新或2023(历届)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和最新或2023(历届)1-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退休人员。

  普遍调整: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

  2、定比调整:

  a、最新或2023(历届)12月31日前已领取伤残津贴人员:按调整前伤残津贴月标准5%定比计算调整额;

  b、最新或2023(历届)1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人员:按首次领取伤残津贴月标准5%定比计算调整额。

  倾斜调整:

  1、根据年龄调整:最新或2023(历届)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领取伤残津贴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一次性发放。

  2、根据职称调整: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人员,继续按原倾斜调整额标准。

  3、按军转干部调整:军转干部伤残津贴调整后未达到人均伤残津贴水平的,按月人均伤残津贴水平计发。

  4、根据工伤级别调整:最新或2023(历届)12月31日前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伤残人员,其伤残津贴在最新或2023(历届)伤残津贴计发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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