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54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信通电子”,股票代码为“001388”。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9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2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信通电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7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80.6333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7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99.36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2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72.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48.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424.5075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248.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24.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496.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0.0237402601%,有效申购倍数为4,212.25377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6月24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80.6333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9.7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99.36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2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截至2025年6月17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4,852,58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08,079,462.1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07,41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763,737.88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6,240,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02,460,8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627,311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1.6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07,414股,包销金额为1,763,737.88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28%。
2025年6月26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与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674.80万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保荐费为1,396.23万元;承销费为3,726.81万元;参考深交所主板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1,462.26万元,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3、律师费用:588.27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长期合作的意愿、律师的工作表现及工作量,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52.83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48.40万元。
注:
1、以上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34.30万元,差异主要系本次发行的印花税费用,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3、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40822、010-60840824、010-60840825
发行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