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清风北京
2025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蔡武成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副州长蔡武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武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蔡武成利用担任迪庆州维西县县长、迪庆州副州长、州政府保留副厅长级待遇干部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8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副州长蔡武成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副州长蔡武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4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副州长蔡武成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副州长蔡武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武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情况,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工作调动谋取利益;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蔡武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武成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清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