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从九大方向细化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规范。
根据起草原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主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对《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下称《基本准则》)内容进行解释、细化和补充,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操作性规定。
二是与国际准则保持趋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下称“国际准则”)“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S1)及随附文件(包括应用指南、说明性指南、结论基础等)中未包含在《基本准则》正文的部分披露要求吸收纳入,以便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与国际准则保持趋同。
三是体现中国特色的相关内容。《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对可持续信息使用者、报告主体、价值链等基础核心概念,尤其是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等体现中国特色的概念进行进一步阐述。
《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由9个问题组成,分别是价值链、报告主体、信息的关联、可持续信息的基本使用者、重要性评估、相称性原则、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企业的战略和业务模式对可持续风险的韧性以及可持续影响信息披露。
其中,价值链、报告主体、信息的关联、可持续信息的基本使用者是对《基本准则》中的重要概念进行说明。重要性评估是对企业识别、评估和披露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的核心流程进行明确,并围绕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重要性评估,结合国际准则相关教育性材料,提供了以信息为起点的可选方法。
相称性原则是对《基本准则》为降低企业编报负担而遵循的重要原则进行说明,对“报告日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与企业技能、能力和资源相称的方法”等进行解释。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聚焦可持续风险和机遇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的影响,对易与财务报表信息形成关联的披露内容进行说明。
企业的战略和业务模式对可持续风险的韧性是对企业开展韧性评估的方法(如情景分析)进行说明。可持续影响信息披露是对企业可持续影响信息的披露要求以及作出这一要求的原因进行说明,涉及可持续信息的基本使用者与其他使用者的区别、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信息与可持续影响的信息的差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