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告,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03.25万份,其中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62万份,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41.25万份。
同时,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9.50万股,其中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2万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50万股。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9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94,002,141股变更为1,793,107,14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 | 本次变动前(股) | 本次变动数(股) | 本次变动后(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291,700 | -895,000 | 6,396,7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86,710,441 | 0 | 1,786,710,441 |
总计 | 1,794,002,141 | -895,000 | 1,793,107,141 |
公告显示,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主要是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于2023年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已离职;2024年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莲花控股方面表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也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但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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