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贵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一审开庭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6月25日,六盘水中院官方通报,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一审开庭。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志明利用担任湖北银行副行长,贵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申请贷款、商铺租赁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0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2018年至2020年,李志明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0462亿余元,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李志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志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志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信息显示,李志明长期从事银行业工作,早年曾在中国农业银行旗下分支机构工作多年。2012年3月,李志明任湖北银行行长助理,2016年5月升任湖北银行副行长。
2017年12月,李志明加入贵州银行,任该行党委书记。2018年4月,李志明正式出任贵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任职期间,贵州银行于2019年底实现港交所上市。2021年1月,贵州银行公告称,因贵州省政府工作安排,李志明申请辞去贵州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
2023年10月,中纪委通报李志明被查的消息。2024年9月,李志明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通报指出,李志明贪婪无度,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申请贷款、租赁商铺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李志明于2024年11月被公诉。
除李志明外,贵州银行近期有重要干部被处理。2025年2月,中纪委通报贵州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许安被“双开”的消息。通报称,许安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悉,贵州银行是贵州省省管大一型国有企业,成立于2012年10月11日,注册地、总部设在贵州省省会贵阳市。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2023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中,贵州银行排名第46位。
此外,近期贵州银行人事变动引发市场关注。6月5日晚间,贵州银行公告称,三名拟任董事胡宇雯、殷孟波和王遥申请辞去该行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三名拟任董事于去年6月被提名进入第四届董事会并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但其任职资格迟迟未获监管部门批准,最终辞职。
截至6月25日午间收盘,贵州银行股价报1.11港元/股,总市值为161.93亿港元。
编辑:杜妍
校对:王玥
制作:鹿米
审核:陈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