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河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因财务凭证所附报销资料虚假、虚列培训套取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被罚款50万元。同时,袁月(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因对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韩璐(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营销本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对虚列培训套取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刘莎莎(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个险营销部总经理)因对财务凭证所附报销资料虚假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冀金罚决字〔2025〕5号 |
财务凭证所附报销资料虚假、虚列培训套取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 |
罚款50万元 |
河北金融监管局 |
2 |
袁月(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 |
冀金罚决字〔2025〕6号 |
对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负有责任 |
警告并罚款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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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韩璐(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营销本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冀金罚决字〔2025〕7号 |
对虚列培训套取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负有责任 |
警告并罚款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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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刘莎莎(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个险营销部总经理) |
冀金罚决字〔2025〕8号 |
对财务凭证所附报销资料虚假负有责任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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