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交通新闻网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商务局联合厦门港口管理局等部门发布《促进厦门港航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全面支持港口、航运、贸易企业在厦扩展业务板块,融通港口、航运、贸易、物流、仓储各领域,推动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对港口企业、航运企业、贸易企业进行奖补,结合箱量、服务效率等指标,最高予以9000万元奖励。
《措施》支持航运企业发展,对新增欧美快线,每条航线给予400万元奖励,对新增东南亚跨境电商航线,每艘次给予1.5万元奖励等;支持贸易企业发展,对在厦门港运营集装箱重箱业务的省内外企业,予以单个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措施》提出,谋划和推进陆海大通道建设,积极打造北接“丝路”、南连“海丝”、东跨“海峡”的东部重要节点、重要通道,鼓励开通厦门至台湾本岛和厦门至金门的海运快件航线并常态化运营,按规定对厦台海运快件航线运营商给予最高每航次1.5万元奖励。
厦门将加快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启动建设厦门港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中心,推动海沧支线扩能改造,力争远海码头铁路专用线今年建成投用;加大对海铁联运业务发展尤其是中长远距离海铁联运业务的扶持力度,深化海铁联运“一单制”试点。《措施》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发展,提升“新三样”港口服务能力,鼓励厦门港码头企业对新能源汽车提供10至20天免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