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日报
营子区法院
两年多来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22件
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自2023年6月成立以来,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22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超九成,重点打击了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行为。
聚焦主责主业,锻造环资审判“硬实力”。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强与环境资源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横向联动管辖的七县区公安、检察及行政部门,纵向联通上级法院指导、外部专家智慧及判后修复追踪,审判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创新修复方式,交出司法为民“新答卷”。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审结全省首例综合适用“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管护令”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2023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聘请“生态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调查,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审判质效。将劳务代偿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让“破坏者”成为“保护者”。并通过“司法建议+送法入村+管护令”方式,构建惩罚犯罪、判后修复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新格局。
深化协同共治,织密绿水青山“防护网”。设立燕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构建集党建引领、司法裁判、生态修复、法治教育于一体的综合平台;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建立互联互通机制,交流环资审判经验与案例培树方法;聘请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法学教授担任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顾问,为审判实践注入理论支撑;与检察机关、行政部门开展联合巡河、回访踏查活动,让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王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