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辉
广西桂林高考女生刘燕利用扁担挑行李回家的画面近日引起全网对坚韧、质朴精神的共鸣。然而短短数日,不法分子就利用虚假账号、AI换脸等形式冒充刘燕,企图骗取网友对此次热度的关注,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这种“假扁担挑真流量”的做法,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急需进行整治。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首先,该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个别账号未经允许发布刘燕的视频或照片,企图通过这种形式证明该账号的真实性,实则侵犯了刘燕本人的肖像权。其次,该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姓名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个别账号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刘燕”的姓名并特有所指,侵犯了受害人刘燕的姓名权。最后,该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冒充并发表不实言论等行为只为博取流量、引发舆论关注,散布虚假信息、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首先,平台要采取短视频内容的风险防控措施,通过升级技术手段提高对不实账号、恶意炒作等内容的识别,防止传播失范。同时,要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提高准入门槛,完善自我审查,加大对违规账号的处置和打击力度,将虚假摆拍、恶意造谣的账号予以封号处理。其次,监管部门应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约谈、整改、下架、永久关闭等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账户,从严治理短视频乱象。最后,社会公众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拒绝参与冒充他人等违法行为。同时,提高监督意识,若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向平台或相关部门举报。被侵权人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侵权行为,要积极向平台提交违法证据,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冒充他人吸引流量也许能带来一时的关注,但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