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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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03: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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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

(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

●投资金额:公司计划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电子”)可转债的投资本金不超过8,924.9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最终认购数量及认购资金以实际成交为准)。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6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可转债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将本次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可转债面值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出售所取得的收益将影响公司净利润。在可转债发行过程中以及发行完成后,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发行中止风险、股权被稀释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的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62,证券简称:甬矽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16,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甬矽电子可转债”)。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甬矽电子股份3,100万股,持股比例7.57%,享有甬矽电子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优先配售权。公司拟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具体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享有的可转债优先配售权,增加资金收益。经过认真评估目前市场投资机会、风险以及公司资金状况,拟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计划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的投资本金不超过8,924.9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1%,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6.71%。

(三)资金来源:借贷资金

(四)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1、投资种类:可转债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本次投资种类为证券投资。

2、投资产品名称: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投资方式: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的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甬矽电子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等规定的发行日程安排和配售认购方式进行优先配售认购(公司最终认购数量及认购资金以实际成交为准)。

4、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注:以上资料来源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

5、投资标的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6、公司通过参与甬矽电子经营决策以及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对甬矽电子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必要的研究。

(五)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甬矽电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遵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审议程序

(一)2025年6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5年6月24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本次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计划投资本金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在董事会批准的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与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发行中止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可能存在因甬矽电子原股东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未能达到拟发行总数的70%,从而导致本次可转债发行中止的风险。

2、股权被稀释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若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在转股期内实施转股,甬矽电子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一方面若公司未实施转股,则可能导致公司持有甬矽电子的股权被稀释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甬矽电子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可转债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转债的面值波动与股票价格波动高度相关,同样具有较强的波动性,存在认购的可转债上市后面值波动导致公司所持可转债实际产生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4、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的风险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将本次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可转债面值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出售所取得的收益将影响公司净利润。

5、资金流动性风险

证券投资的买入、卖出需遵守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交易结算规则或者协议约定,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6、操作风险

相关工作人员在可转债配售认购等交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潜在操作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并按照证券投资业务管理要求规范管理,严控风险。

2、公司指派专人负责跟踪本次甬矽电子可转债投资业务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内审部对投资事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监督是否按照投资方案执行,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报告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可转债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随时跟踪公司可转债投资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可转债投资事项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本次可转债投资,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本次利用借贷资金进行甬矽电子可转债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应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

(二)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最高额度内进行配售认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和对外支付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在具体实施中,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强化投资责任,防控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四)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将本次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可转债面值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出售所取得的收益将影响公司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甬矽电子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1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年度经营计划和流动资产状况,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为合理运用公司资金,充分发挥享有的可转债优先配售权,可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可转债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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