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按照《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和管理人的要求,报送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投资方案》(以下简称“《重整投资方案》”)。公司本次报送的《重整投资方案》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振华股份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若公司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公司将与管理人进一步磋商,并确定是否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2、本次标的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方式选取,若存在其他投资人参与,公司能否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3、如公司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公司本次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能否得到标的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4、如需调整并制定新的重整投资方案、以及后续实施阶段若还需本公司履行其他审批程序,该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相关情况介绍
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2024)新0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沈宏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于2024年11月1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法院于2025年1月2日作出(2024)新0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5年1月2日起,对新疆沈宏集团进行重整。经管理人申请,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2024)新04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新疆沈宏集团、吐鲁番中宏贸易有限公司、吐鲁番瑞德化轻有限公司、吐鲁番沈宏金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吐鲁番沈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7家公司(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司已向管理人提交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并已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证金,与管理人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启动了对7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并启动尽职调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积极推进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截至《重整投资方案》报送日,公司未收到明确载明标的公司资产及负债情况的有效文件,亦未能对标的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按照管理人的要求,为了保有公司在本次破产重整案中的继续参与权,公司已向管理人报送了《重整投资方案》。
公司本次报送的《重整投资方案》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振华股份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若公司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公司将与管理人进一步磋商,并确定是否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铬化学品和维生素生产商,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渠道,提高市场份额,改善行业竞争格局,推动铬盐行业整合升级,促进铬盐行业向更高质量、更环保、更高效的方向发展,结合铬盐行业“大型化、集中化、清洁化”的发展要求和规律,公司参与本次标的公司的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整体利益。
(二)通过本次对标的公司开展的尽职调查,在未能充分获取有效的材料以及现场调查等方式确切评估标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下,公司报送《重整投资方案》,主要是基于公司对新疆沈宏集团悠久的铬化学品经营历史,且其为国内当前四家具有源头铬盐生产能力的金属铬材料厂商之一,以及其所供应的金属铬原料具有广泛的业内认知度的认可,以及公司对我国铬盐行业将持续推进并购重组、技术进步、绿色发展的结构性变革等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并结合公司已实施的行业内并购重组的成功经验,公司认为,若能成为标的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公司将发挥标的公司的经营潜力,进一步把握铬盐行业发展机遇。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标的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方式选取,若存在其他投资人参与,本公司能否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亦存在不确定性。
2、如公司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公司本次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能否得到标的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3、如需调整并制定新的重整投资方案、以及后续实施阶段若还需本公司履行其他审批程序,该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重整投资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投资预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受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与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