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储能与电力市场)
响应补偿价格
对通过需求响应临时减少(增加)的用电负荷,按度电执行响应补偿价格。响应补偿金额=有效响应负荷×调用时间×响应补偿价格×响应速度系数×负荷响应率系数。削峰响应补偿价格为3元/kWh,填谷响应补偿价格为1.5元/kWh。
响应速度系数根据根据提前通知的时间,以及响应的类型进行设定,取值范围1~1.8。
负荷响应率系数,根据负荷响应率的不同进行设定。
因电力供需形势缓解需要提前取消需求响应执行,对参与主体按照原响应邀约计划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提前6小时以上取消:响应补偿金额=应约响应负荷×计划调用时间×响应补偿价格×响应速度系数×0.8。
提前6小时及以内取消:响应补偿金额=应约响应负荷×计划调用时间×响应补偿价格×响应速度系数。
容量补偿价格
按月执行容量补偿价格,并根据需求淡旺季进行差异化调整。其中,每年1、7、8、9、12月为旺季,其他月份为淡季。容量补偿金额=月度备用容量×容量补偿价格。
另外,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也可以提供需求响应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电力用户及其所属的可调节资源可独立或通过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需求响应,但在一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参与方式,只能由一家虚拟电厂或负荷聚合商代理;拥有空调、储能、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基站、蓄冰制冷装置、微电网等其他具备可调节负荷的用户可通过独立户号、虚拟电厂或负荷聚合商参与需求响应。
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为单个用户参与需求响应,其聚合的电力用户均需满足上述对电力用户的要求。单个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可调节能力原则上不低于5000千瓦;虚拟电厂的响应时间原则上应达到小时级或分钟级,具备参与日内需求响应的能力。
原文如下: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有关企业:
为健全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机制,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制定了《安徽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