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7.75元/股(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75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535,212股至28,169,01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6%至3.0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截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1.22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同时,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满足回购条件。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贷款用途为支付股票回购交易价款,贷款期限为3年。
回购对公司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90,016.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51,345.05万元,流动资产为741,656.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1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若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的2.1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4%,约占流动资产的6.74%。公司表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等风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且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若未完成,未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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