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索赔案一审落槌!投资者胜诉,实控人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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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25:21

记者 李山

ST易事特(30037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重大突破。近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公司因财务造假行为构成证券欺诈,需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实控人何思模承担连带责任。这场历时数年的维权战役首战告捷,为后续数千名受损投资者点燃索赔希望。

光环下的财务骗局:40亿虚增营收现形

作为曾连续跻身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的国资混改标杆,ST易事特在智慧电源、数据中心领域的市场地位一度备受推崇。然而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这家上市公司的信披违规的内幕。经查明,2017年至2021年间,公司通过三重造假手段系统性粉饰财报:组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循环交易、虚构代采业务与代理业务实现资金空转、利用数据中心集成业务实施融资性造假。

五年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40.7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2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429万元,导致2017-2021年全部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如此大规模的持续性造假,让该公司成为2024年证监会"严打财务造假"专项行动的典型反面教材。

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对公司处以800万元顶格罚款,对主导造假的原实控人何思模开出1000万元个人罚单并实施十年市场禁入,十余名参与造假的高管同时领罚。

司法正义落地:首案胜诉激活批量索赔

这场始于2023年5月的监管风暴,最终在法院判决中迎来投资者维权的实质性胜利。

此次一审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法院不仅判定ST易事特需赔偿投资者损失,更明确原实控人何思模承担连带责任,极大增强了赔偿方案的可执行性。判决书详细认定了虚假陈述的实施日(2018年3月15日)、揭露日(2023年5月12日)等关键时点,为后续同类案件确立重要判例依据。

法律界人士指出,该胜诉判决如同打开维权闸门。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ST易事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遭受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索赔。

随着首例胜诉判决落地,维权效率将大幅提升。目前"投资快报"公众号已开通专属维权通道。受损投资者只需关注公众号,点击右侧"股民索赔"菜单栏,索赔范围包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多项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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