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经济日报
6月24日,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加强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宣传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意识。
草案二审稿明确,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将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
草案二审稿还增加规定,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