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创新推出“八个一”联合审批模式,即通过一张数据底图、一同综合论证、一并选址会审、一次现场勘查、一并公示公告、一套申报材料、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平台联办。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扬帆路(安澜路至新街路)工程在7个工作日内,同步取得了建设用地和用海批文,预计今年10月就可动工建设。这是全国首个实现用地用海联审的项目,标志着浙江省“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从陆域迈向陆海统筹新阶段,破解相关要素审批“多头跑、流程长、协调难”的普遍难题。
“路虽短,却需要办理用地审批和海域使用许可两类手续。”玉环市未来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这条投资900万元、全长171米的“断头路”打通后,将串联起示范区内100余家企业的物流运输,成为玉环临港产业带联通外部市场的快速通道。
由于该项目同时涉及玉环市陆域管理范围和历史围填海区域,按传统流程,企业需分别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海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和用海审批,两套材料、两次公示、两轮勘查,耗时往往超过一个半月(不含公示期)。
“现实中,同时涉及‘耕、林、草、海’等多种空间要素的建设项目很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处负责人表示,此类项目往往存在用地空间矛盾多、审批效率不够高、要素配置不统一等问题。
今年以来,浙江创新推出“八个一”联合审批模式,即通过一张数据底图、一同综合论证、一并选址会审、一次现场勘查、一并公示公告、一套申报材料、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平台联办,打通部门壁垒,解决多头审查、意见冲突、反复跑动等问题,实现用地用林用草用海项目“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后申报材料精简40%,审批提速60%。
此次项目审批就借此实现了效率提速。例如,项目在前期勘查环节同步完成用地勘测与用海查验,统一出具《用地用海实地踏勘与林草现场查验表》,从源头化解地类争议;申报环节通过“一表申报”和材料精简,将申报材料从33件减至21件;联合审查环节贯通四大审批系统,实现电子化流转与省市县联动,内部流转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
目前,浙江省已将三类项目纳入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合审批范围。一是用地同时占用林地、草地的建设项目;二是历史围填海区内同时涉及用地用海的建设项目;三是同时涉及用地用海的海塘安澜等线性工程。今年底前,临时用地涉林(草)审批、其他同时涉及用地用海的建设项目也将纳入联合审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