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中证网讯(王珞)6月23日晚间,新开源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赵威的通知,获悉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在赵威担任新开源董事期间,赵威之子赵某于2024年7月9日至12月19日累计卖出“新开源”股票128.55万股,累计卖出金额2233.05万元;累计买入“新开源”股票23.85万股,累计买入金额386.76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河南证监局决定对赵威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同日,对上述短线交易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新开源董事赵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上述违规行为及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