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沈阳日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刘宏伟)近日,经市生态环境局推选,103名沈阳市民获聘辽宁省第四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护航生态发展,开展社会监督。
据介绍,沈阳市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4321”监督机制模式。“4”即现场执法、行政处罚、信访处理、规范制定等监督领域;“3”为执法取证、案件审核、案件集体讨论等监督环节;“2”是行政职权行使和营商环境监督等监督要点;“1”指监督档案,切实以加大监督力度提升执法全过程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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