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5-041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股份回购并注销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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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2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9)。
因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A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7.2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A股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7)。
公司已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公司曾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7),且该预案项下的回购方案(以下简称“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5年4月29日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影响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实施。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2025年6月20日,公司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15,775,377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6月23日总股本的0.5462%,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69.8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52.52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63.3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1,057.9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与完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5-025)。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书的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项下回购的全部A股股份15,775,377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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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项下总计回购A股股份15,775,377股,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