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新闻记者 吴梦婷)6月20日至22日,西宁市旅游服务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9部门组成专项整治组,紧扣旅游市场“人、车、店、团”四大关键环节,深入西宁市城北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区开展涉旅经营场所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期间,现场处置导游不规范行为16人,现场移交属地文旅部门违法违规导游人员9人,查处旅游客运违法违规行为4起,对涉嫌非法行医、落实明码标价不规范、非法包厢式购物、诱导购物的13家涉旅购物场所责令停业,现场退还游客购物款207970元。
专项整治组由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西宁市公安局等9部门人员组成,通过错峰早查、部门联动、诉求响应、动态监管,围绕虚假宣传、非法行医、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欺客宰客、异地经营、伪造(涂改)旅游客运标志牌等10余项整治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全覆盖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97人次,检查涉旅经营场所36家。
检查过程中,针对旅游市场习惯于“早出发、早购物”的违规操作特性,专项整治组打破传统执法时间模式,启动错峰早查行动。对旅行社端,严查无资质经营、擅自变更行程、违规签合同等行为。对导游端,紧盯强迫购物、随意变更行程、无证执业等乱象。对购物场所端,严查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非法行医等行为。对旅游交通端,严格把关擅自从事旅游客运经营、长期异地经营、伪造(涂改)旅游客运标志牌等行为。
西宁市旅游服务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持续深化扩大线索摸排、强化部门联动、保持零容忍三大举措,通过常态化、机制化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推动旅游从业人员诚信经营、严守底线,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安全、放心的旅游服务,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