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6月23日晚间,灵康药业(维权)发布公告称,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灵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自2025年6月24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灵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灵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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