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泉州发布
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推进人才租赁住房建设,着力解决青年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以更加开放格局打造人才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富之地,助力我市人口人才“双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在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先行先试,打造我市青年人才租赁住房试点,制定泉州市中心市区青年人才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盘活市级投资项目剩余安商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转化,筹集1000套作为我市中心市区青年人才租赁住房试点房源,专项用于青年人才安居保障。为做好2025年大专院校毕业生的安居保障,首批房源500套在2025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第二批房源500套在2025年9月底前交付使用。
对象标准
(一)
保障对象
2025年5月16日及以后首次到泉州市就业创业的人才(含港澳台、外籍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中心市区无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
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年龄要求: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2.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人才,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全日制大专学历、高级工职业资格及其他人才,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二)
保障标准
根据人才层次,保障标准分为4类:
1类:对全日制博士、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一人1套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
2类:对全日制硕士、高级技师人才,一人1套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
3类:对全日制本科、技师、中级职称人才,原则上一人1间房,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45平方米;
4类:对全日制大专、高级工人才,原则上一人1间房,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5平方米。
对已婚人才以家庭形式申请的,配偶符合4类(含)以上条件的,保障面积可在原有标准上适当增加,增加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平方米,其中1~3类人才家庭优先保障成套住房。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按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水平收取租金。
(三)
租金优惠政策
1.首次来泉求职、见习的人才,可分别享受最长1个月、3个月的保障性住房免费住宿。
2.落地就业创业后,可享受“一免两减三保租”6年阶梯式租金优惠政策:
“一免”:即首年免收租金;
“两减”:即次年和第3年按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50%收取租金;
“三保租”:即第4年到第6年按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水平收取租金。
(四)
申报材料
1.首次来泉求职、见习免费住宿: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见习免费住宿保障的,还应提供见习协议,见习单位应向当地人社部门审核报备,确定就业见习。
2.落地就业创业后,住房租赁优惠: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工作证明材料。在泉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在泉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等创业证明材料。
房源分配
按照线上申请,线下一次性办理入住的要求开展房源分配。
1.线上选房。青年人才通过“海丝泉州·人才港湾”“智慧住建”等平台进行预约申请,通过线上审核后进行选房。
2.现场签约。青年人才完成线上选房后,到项目现场与运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本文件自2025年6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1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