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款4.46余万元。
该公司官网显示,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由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是安徽省国有综合性专业化环境投资运营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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