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安徽新闻网
“在得知水资源费改税消息的初期,税务部门就来到企业为我们提供水资源税政策咨询、申报辅导等服务,从费改税后水资源税申报的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帮助我们顺利完成水资源税申报。”近日,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吕东玲说,公司一季度享受了3.5万元的水资源税优惠,这笔资金将专项用于节水设备的升级改造。
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25年一季度是水资源税改革后首个季度征期。记者了解到,我省水资源税首季征期运行平稳有序,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季度,全省共有3000余户水资源税纳税人完成申报,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35亿元,较2024年同期水资源费收入增长6.7%。其中,工商业和城镇公共供水行业分别增长23%和4%。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我省税务与水利部门通力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政策宣传,纳税人对水资源税政策的知晓度与遵从度良好,税费制度实现平稳转换,征管平稳有序。
根据省内水资源分布“南丰北缺”的特点,我省因地制宜,实行分区域、分水源类型差别税率,进行分类调控,助力企业厚植“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节水理念。改革后取用地下水平均税负增加9%,促进企业合理调整用水结构,全省地下水取用水量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3%。
省税务局资源与环境税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在采取反向约束规范企业取用水行为的同时,也通过正向激励措施提振企业节水信心,对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水平的工业企业减征本年度20%的水资源税,提高企业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的主动性。”
“在税务和水利部门的指导下,我们重新梳理用水环节。经初步估算,完成用水流程的优化后,企业用水量将减少20%。”铜陵某化工企业负责人介绍,改造用水环节降低了废水处理成本,实现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
据了解,“水价会不会涨”是水资源税改革中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我省继续执行改革前的城镇公共供水价格标准,维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不变。一方面,通过增设9%的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在售水环节将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并在增值税计税依据中扣除,有效减轻城镇公共供水行业负担。另一方面,通过水资源税政策综合引导企业升级供水管网、开展漏损治理,切实提高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供水效能。
“在税收政策的激励下,我们对高沟、姚沟等11个乡镇开展了供水管网改造,保障了持续性供水。”无为市濡须供水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说,该公司肩负着周边数万农村居民的用水安全问题,改造供水管网后不仅降低了取用水漏损率,也让居民告别了夏季频繁停水的困扰,基本上没有增加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
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财政、水利等部门的协作,提升水资源税办税便利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 本报记者 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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