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贾鸿雁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贵法书吧翻阅书籍。 封瑜 摄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晏惠轩
一生择一事,一事为公正;柔肩担正义,天平映初心。法庭上,她是不偏不倚、正义凛然的“天平卫士”;法庭外,她是化解矛盾的“和事佬”,她就是全国三八红旗手——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贾鸿雁。
眼前的贾鸿雁,身着制服,扎着利落的低马尾,整个人看起来很干练。从担任书记员到成为贵州省第一批员额法官的一员,贾鸿雁一直在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作为一名党员,她手握法槌敲响正义之声,为群众解难,为社会排雷。
几年前,重庆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省高院,前者提出请求判决后者支付2500万元工程款、400万元停工损失费等4项诉求,后者则提出反诉,请求判决前者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60万元、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金16万余元等,诉求共计11项。
案件难度大、责任重,吃力不讨好。在别人看来,当时怀有身孕的贾鸿雁可以以身体不适的理由,推掉这个烫手山芋。没想到,她一口答应下来。“我是一名法官,有案件就得接。”
为了掌握案情,贾鸿雁组织第三方鉴定机构和双方当事人前往300多公里的工程所在地现场勘验,深入细致地调查工程的进度,并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最终促成两家公司就结算金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了一致意见,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法有尺度,亦有温度。在法庭工作的19年,从邻里关系到家庭矛盾,从土地纠纷到借款合同,她体会最深的是,调解要事结更要解心结,办案要有公心更要用真心。
几年前,在贾鸿雁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未成年的小李是案件的受害者。后来,小李凭着坚强的意志考取了某大学,但是由于家庭原因办理了退学手续。了解到小李退学外出打工的情况后,贾鸿雁惋惜不已,于是她与同事们多次沟通协调,希望助力小李完成大学学业。在大家的努力下,某大学终于同意为小李恢复学籍。
在贾鸿雁看来,“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法官更不是冰冷的机器。我们多做一点,事情的结果可能就更圆满一点,老百姓能感受到的司法温度就会多一点,对司法的信任也会更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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