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6月1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在债券市场引起强烈反响。这一通知针对当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环节存在的诸多乱象,如低价承销费、低价包销、拼盘投资、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系统性的规范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纪律,加强自律管理,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承销机构本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发行承销工作,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然而,现实中却存在一些不良现象。部分发行人、承销机构事先约定债券发行利率,这一行为严重违背了市场定价机制。债券发行利率本应是市场供求关系、发行人信用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博弈的结果,人为事先约定利率,使得债券价格无法真实反映市场价值,干扰了市场的正常运行。
以“返费”等手段扭曲市场价格的行为也屡见不鲜。一些承销机构为了获取业务,不惜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支付“返费”,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价格体系,使得债券承销费率和发行利率无法真实反映市场成本和风险,而且容易滋生利益输送的土壤,损害了其他合规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
代持、互持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同样不容忽视。通过代持、互持,一些机构可以在账面上掩盖真实的投资行为,实现资产腾挪、调节利润或者规避监管等目的。这种行为不仅扭曲了市场的资金流向,而且增加了市场的风险隐患,一旦资金链断裂或者市场行情逆转,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在余额包销环节,部分主承销商将包销变相作为主动投资争揽客户的手段。余额包销本应是承销机构在尽力销售债券后,对剩余债券进行包销的一种机制,目的是保障债券发行顺利完成。但一些主承销商却利用这一机制,通过不公允的报价、不合规的程序,甚至挤占有效申购投资者认购规模等手段,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也降低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度。
承销机构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这种“低价倾销”的行为在短期内看似能够帮助承销机构获取更多业务,但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过低的承销费率使得承销机构无法投入足够的资源进行尽职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导致债券发行质量下降,增加了市场风险。同时,这种恶性竞争还会引发行业内的“内卷”,使得整个承销行业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不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发行人、承销机构拒绝支付或拖欠费用的行为,也对市场的正常运转产生了不良影响。费用支付是商业合作中的基本义务,这种违约行为不仅损害了合作方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信用环境,使得市场交易成本增加,阻碍了市场的高效运行。
针对上述乱象,交易商协会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一系列规范举措,犹如一套精准的“组合拳”,直击市场痛点。
明确发行人、承销机构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发行承销,严禁事先约定债券发行利率、“返费”以及代持、互持等不正当行为,这为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合理定价奠定了基础。通过切断这些扭曲市场的利益链条,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使得债券发行利率和价格能够真实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和风险状况。
在余额包销方面,要求主承销商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将包销变相作为主动投资争揽客户的手段,并且明确了余额包销的报价公允性、程序合规性以及利率确定方式等要求,这将有效遏制主承销商在余额包销环节的违规操作,保障投资者的认购权益。
禁止承销机构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竞标,并强调发行人、承销机构应履行付款义务,这有助于规范承销市场的竞争秩序,避免恶性竞争带来的市场混乱,同时维护了市场的信用体系,确保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
对投资者的行为也进行了规范,禁止投资者协助发行人“自融”,以及参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非市场化发行等违法违规活动。同时,要求承销机构投资债券时确保业务条线相互隔离,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这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的风险防控体系,从投资者和承销机构两个层面减少了市场风险的滋生源。
交易商协会还将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自律管理,定期监测债券发行承销业务情况,并进行市场评价。对违反相关自律规则及通知的机构和个人,将予以自律管理措施或自律处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相关情况还将记入诚信记录档案并适时公示。这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和惩戒机制,为规范市场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促使市场参与者自觉遵守规则,维护市场秩序。
尽管交易商协会已经出台了全面且有力的规范通知,但要确保这些措施能够真正落地生效,还需要持续的监管和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交易商协会应切实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加强对债券发行承销业务的日常监测和市场评价。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市场中的违规行为和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置。同时,要不断优化市场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业务资格等挂钩,激励经营主体积极合规经营。
经营主体应自觉遵守通知要求,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发行人应注重自身信用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安排债券发行,选择合规的承销机构,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承销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高专业服务水平,通过合法合规的经营获取合理的收益。投资者应增强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远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参与市场的监督,共同营造健康的市场氛围。
监管部门之间也应加强协调与合作,形成监管合力。银行间债券市场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各部门应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的情况。对于跨市场、跨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的统一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