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千龙网
强制要求分摊校车费,是把难题甩给了学校。
据报道,日前有网友反映,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教育局、岐山镇政府领导开会时,涉嫌违规将17万元校车费用强制摊派给镇里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所幼儿园,其中岐山联合学校出5万元,岐山中心小学2万元,四所幼儿园各出2.5万元。目前,一所幼儿园已缴纳了分摊的费用。
对此,衡南县教育局校车办负责人表示,岐山镇校车停运多年,今年3月应家长要求重新开通4台校车。因为是临时开通,没有纳入财政计划,在各方筹措下,40万元校车经费仍有17万元缺口。教育局就让学校拉社会赞助,实在拉不到再想办法,学校其实不用出钱。
校车关乎学生安全、关乎教育权利,当地决定重启停运多年的校车,无疑是负责任的举动,值得肯定。但好事也需办好,将缺口资金分摊给学校,看似解决了资金难题,实则把难题又甩给了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本身并无造血能力,强逼着学校拉赞助,反而可能导致新的教育不公。
事实上,涉及校车运营费用的来源,各级政府有明确规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
而在衡南县政府办2024年印发的《衡南县校车安全管理细则》中,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负责校车财政补贴资金保障工作,并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教育局、学校并不是校车经费的承担主体。
也就是说,当地分摊给各学校的校车费用,不合理,也不合规。这样做,不仅让学校左支右绌、倍感压力,也给社会传递一种层层转嫁政府责任的观感,并不可取。
当然,要想让校车跑起来,就得有办法解决钱的问题。这对于各地已经紧张的财政而言,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岐山镇的校车属于临时重启,没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一时间难以列支,但这并不意味着当地财政就无所作为。
一者,全县的校车运营应该是一盘棋,既然其他乡镇能够解决奖补问题,岐山镇就不能例外;再者,当地也应提高校车运营的管理效率,尝试降低成本,提质增效,尽快消化新增的资金缺口。
山里的孩子上学不易,往返校园的安全问题令人焦心。2010年12月27日,衡南县就曾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国的校车安全事故,该县松江镇一辆送小学生上学的三轮车坠河,酿成了悲剧。可见,一辆安全的校车有多么重要。
唯愿当地能倾听民众意见,以改革的思维优化校车管理,妥善解决好校车运营费用问题,让孩子们安心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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