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诊所推“50元输三天液”促销?官方通报
创始人
2025-06-21 18:07:05

6月18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成都市金牛区一诊所推出28周年优惠活动,其中“50元输三天液”的“促销”引发争议。

6月19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诊所现场查看时,并未发现放置展板。随后,执法人员联系上该诊所负责人,该负责人证实,网传图片属实,是今年3月15日前后,为了做周年优惠活动,在抚琴综合市场抚琴南三巷门口放置的展板。

据介绍,该展板放置时间为每天下午4点至6点之间大约1个多小时,放置了三天后被举报,卫生健康部门随即作出了处理,后面就未再宣传了,网传照片是3月做活动时被拍下,在近期传上网络。

6月21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我区一诊所发布“50元输三天液”广告相关情况的通报》,详情如下:

近日,网上出现成都市金牛区一诊所“50元输三天液”广告相关图片信息,引发社会关注。

6月18日获悉线索后,我局赓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联系金牛区任克咳诊所负责人,其称网传图片属实,是在今年3月15日前后,为了做周年优惠活动,在抚琴综合市场抚琴南三巷门口放置了展板,放置时间为每天下午4点至6点之间大约1个多小时,放置了三天后被举报,卫生健康部门随即作出了处理,后面就未再宣传了,网传照片是3月做活动时被拍下近期才传上网络。经查,金牛区任克咳诊所是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我局人员于6月19日到诊所现场查看,未发现放置展板。

根据网传图片,展板上的内容介绍了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属于医疗广告。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经初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已立案开展调查,对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区卫健局加强对该诊疗机构的监管,共同做好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增加普法宣传频次,增强医疗机构守法自觉,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的发生。感谢公众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1日

来源:封面新闻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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