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15.7万”“购车零首付”“零利息、零月供、60期超长贷款”……走进4S店,消费者很难不被这些五花八门的优惠广告吸引。殊不知,在这些诱人价格的背后,都有“高息高返”的推波助澜。
近日,汽车消费金融市场的整顿风暴四起,全国多地陆续叫停“高息高返”业务。自6月以来,河南地区已有多家银行发布了关于规范汽车消费金融业务的声明,从利率定价、佣金支付等多个维度划定业务“红线”,对“高息高返”模式进行整改。
河南银行业集体整顿“高息高返”
为规范汽车消费金融业务,维护汽车消费金融市场秩序,自6月以来,河南省多家银行集体发布声明,对“高息高返”业务模式亮出“红牌”。
“我行坚持合规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汽车消费金融业务。”6月16日,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发布的声明称,即日起,规范贷款产品定价,严格控制购车客户融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高佣金问题。
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除了工商银行外,自6月12日以来还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的河南省分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等股份行的郑州分行,以及中原银行、河南农商银行等中小银行公开表态将整顿“高息高返”业务模式,规范汽车消费金融业务。
从声明内容来看,各家银行均表示,原则上实际对客利率定价,年化后不得高于当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倍,即年化利率不超过6%,五年信用卡分期费率不超过16%。
同时,各家银行还在声明中强调,将规范佣金支付行为。“杜绝汽车经销商强制或原则性向客户推介高佣金汽车金融产品,杜绝经销商利用高佣金故意压低汽车销售价格并诱导消费者提前归还贷款或扭曲消费者真实贷款意愿、真实贷款期限的需求的套利行为,不得通过向合作方支付高额佣金的方式诱导合作方隐瞒实际融资成本或诱导消费者选择高佣金汽车金融产品,增加消费者的借贷成本,进而损害消费者以及金融机构的利益,稳定省内汽车消费金融市场,促进汽车消费提升。”声明表示。
“高息高返”模式面临监管重拳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高息高返”模式在汽车消费市场存在已久,它构建起银行、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独特的利益链条。
具体来看,银行为获取汽车消费贷款客户资源,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高额佣金,比例甚至可达客户贷款总金额的15%,经销商再凭借这笔丰厚的返佣,给予消费者购车折扣,营造出贷款购车更加优惠的假象。
然而,繁荣背后,隐患丛生。“高息高返”的业务模式看似让银行、经销商、消费者三者都能获利,实则暗藏返佣机制不透明、违约条款模糊等消费陷阱,还破坏了汽车消费金融市场的竞争秩序。
面对乱象,金融管理部门果断出手。今年以来,多地金融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相继发布通知,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对“高息高返”业务模式进行整改,推动汽车消费金融市场迈向合规发展。
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联合河南省委金融办、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商务厅共同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合理优化汽车贷款业务,适当减免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给,有效降低汽车保险保费等。
5月,河南省开封市银行业协会则提出“三个杜绝”硬性要求:杜绝汽车经销商向客户推介高佣金汽车金融产品,杜绝经销商诱导消费者提前归还贷款,以及杜绝经销商扭曲消费者真实贷款意愿。
推动汽车消费金融回归服务本源
《金融时报》记者在调研时发现,在多方合力之下,“高息高返”正在逐步退出市场。除了河南地区外,目前还有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全国多地国有大行都已陆续暂停了“高息高返”模式,不断规范汽车消费金融业务。
“今年6月起,北京地区所有大行都终止了‘高息高返’模式,目前只有极个别股份制银行还支持,但听说很快都要取消了。”北京地区某一线汽车品牌4S店销售告诉记者。
随着“高息高返”业务模式的落幕,汽车消费金融市场正在酝酿一场深刻的变革。在业内人士看来,银行需要重新审视汽车消费金融业务模式,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而汽车经销商也需要转变经营思路,减少对金融返佣的依赖。
“从根本上,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的业务定位和客户资质,实施差异化的发展策略,坚决不打‘价格战’,坚持以创新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推动汽车消费金融市场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认为,在低利率环境下,汽车消费信贷领域的融资成本有望继续下降,但不同银行对不同客户的定价将有所不同。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也指出,从长期来看,在摆脱“高息高返”等恶性竞争后,银行将更聚焦市场实际需求及经销商服务质效,转向精耕产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