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法君# 【《民法君“典”案例》:购物踩到一滩奶摔成骨折,找谁赔?】《民法君“典”案例》第二百一十四集聚焦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购物踩到一滩牛奶摔成骨折,顾客诉请超市赔偿3万余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对饮食区地面未采取有效防滑措施,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原告滑倒受伤,应承担90%的责任。原告作为成年人,也应尽到一般注意义务,及时观察地面情况,保证自身安全。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院认定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1487.22元,被告应赔偿19338.5元,扣除其已垫付的交通费,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9200元。该判决现已生效。(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丨策划:裴夏静丨编剧:王存辉丨后期制作:韦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