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安在线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月20日公告:因涉嫌违法,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莉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莉的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6月19日,有网友反映,广州交警在当天凌晨查获一名涉嫌酒驾女子,其自称是人大代表并试图抗拒执法。20日官方公告显示,因涉嫌违法,涉事女子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
该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当事女子被多名交管人员围在警车旁。女子突然大喊道:“人大代表可以喝酒!”一名交管人员接话:“可以喝酒,不可以(酒后)开车!”但该女子仍然坚持说“可以”。
据浪潮新闻消息,网友称,“前面她一直在嚷嚷自己是人大代表,后面看到我们周边群众都在拍摄,她就不敢说了。”该网友介绍,在吹气测酒精的过程中,当事女子同样一直在反抗,不愿配合。“我在现场看了,最后吹出来酒精含量是220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整个过程持续了大半个小时,直到凌晨0点20分左右,这女的才坐上警车被带走,车子也被拖走了。”
“酒驾和醉驾”原来区别这么大
国家标准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明确规定:
酒驾
初次酒后驾驶,将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再次酒后驾驶,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驾
醉酒驾驶将被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若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更为严厉,包括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且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来源:中安在线综合广州天河人大信息网浪潮新闻
编辑:陈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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