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群晗 通讯员阮家骅 曾祎玲)“今年下半年,孩子们就要读幼儿园了,乡镇政府会根据《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代管委托协议》,将他们就读幼儿园所需的费用直接转账给学校对公账户,用于支付他们的教育费、在校餐补等费用。”近日,浙江省江山市检察院检察官给云南省澜沧县检察院检察官打去电话,了解5名被拐卖儿童的近况。
2020年至2022年,多名儿童从云南省被拐卖至浙江省江山市。2024年6月,江山市检察院就该案提起公诉,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14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七年至七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解救的儿童将被送回原户籍地生活,并由当地政府指定监护人抚养。
案结后,办案检察官依然牵挂着这些孩子的情况。“云南和浙江在语言文化、生活习惯上存在很大差异,确认孩子们能否适应当地的生活、能否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责任。”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为此,今年3月,江山市检察院在与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检察院对接后,由衢州市检察院带队,来到云南,开展对涉案儿童回归后生活的调查、走访工作。据了解,有5名涉案儿童目前的抚养人为当地农民,这些孩子未来还需要上学、就医,家庭经济压力较大。
研判后,江山市检察院与澜沧县检察院一致认为,涉案儿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江山市检察院遂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5名涉案儿童申请司法救助金,并依程序向衢州市检察院提请联动救助。
“为了让孩子们获得更多关爱,我们多次协调民政、妇联等部门及公益慈善组织,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双向衔接机制,拓展多元化救助帮扶措施。”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江山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戴琴芬告诉记者。据此,今年4月,该院与当地民政局、慈善总会签订《关于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慈善救助”三方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随后,江山市民政局、妇联向5名涉案儿童捐赠了爱心物资,江山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江山市女企业家协会等单位也为孩子们捐赠了衣物、文具等物资。今年5月23日,司法救助金和这批承载着无数善意的物资跨越千里,由澜沧县检察院发放至孩子们手中。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救助资金“专款、专人、专用”,江山市检察院和澜沧县检察院签订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代管委托协议》,明确由澜沧县检察院对司法救助资金进行专项监管,救助资金汇款至涉案儿童所在乡镇政府的专用账户后,将优先用于孩子们的生活、医疗、教育等支出。此外,两地检察院组建了跨区域司法救助工作专案小组,动态联系、协调救助相关工作。
下一篇:提振消费政策持续显效(锐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