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国贸”)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湖北国贸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含本次)。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反担保的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2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60.06%,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53,200万元,为控股股东提供的反担保为14,000万元。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市场融资环境,计划为欧亚供应链阿克套基地项目建设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国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向湖北国贸为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反担保期限不超过湖北国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反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已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署《借款合同》,申请人民币14,000万元的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期限9年,湖北国贸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14,000万元,保证期间三年。
近日,公司与湖北国贸签署《反担保合同》,公司向湖北国贸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间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22年1月13日
2、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4层402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3、法定代表人:刘忠义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万元
5、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金 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报关业务;报检业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代理;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纪;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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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欧亚供应链阿克套基地项目,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元(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期限9年,利率按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0.87%确定,每季度确定一次。
2.甲方就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签订有《保证合同》(合同号:HET021300001620250400000027BZ01)。
为确保甲方基于前述《保证合同》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而对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的实现,经各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各方根据《民法典》《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反担保事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反担保主债权为:甲方因前述《保证合同》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而对乙方享有的追偿权的100%。
第二条 反担保范围
本合同反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债务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本合同项下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保全担保保险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通知费用、差旅费等。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乙方以其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对他人享有的债权、应收账款、债券、有价证券等)予以担保。
第四条 反担保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反担保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甲方因前述《保证合同》而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之日的次日起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湖北国贸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湖北国贸支付担保费的费率系参照市场行情确定,符合相关规则和市场化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湖北国贸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反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2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60.06%,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53,200万元,为控股股东提供的反担保为14,0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