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起科技”)近日公布《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草案)》,明确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的投资决策框架及资产处置流程。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治理,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策权限,并强化风险控制与效益最大化原则。
根据草案,股东会决策范围涵盖重大资产交易,包括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或交易金额占市值50%以上的项目。董事会则负责审批总资产30%-50%区间内的交易,以及净利润、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占比30%以上的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被授权处理更低比例的交易,并可进一步下放权限。
制度强调,投资项目需经可行性分析及专家评审,实施过程需全程监控,重大变更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资产处置需披露交易细节、定价依据及潜在影响,涉及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时需特别说明。
澜起科技表示,该制度将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后续修订由董事会审议。此举被视为公司为适应双重上市监管要求、提升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可能对投资者评估其长期治理结构产生积极影响。
(注:全文基于草案内容提炼,不包含具体时间节点及网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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