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泰证券发布董事变更公告,公司董事会成员迎来重要调整。
2025年6月20日,华泰证券董事会收到非执行董事刘长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刘长春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其原定任期到2025年12月29日。刘长春董事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且其离任后将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刘长春董事离任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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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春 | 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 2025年6月20日 | 2025年12月29日 | 工作调动 | 否 | 否 |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晋永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选举王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晋永甫先生将接替刘长春先生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王莹女士将正式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责,任期均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晋永甫先生和王莹女士的任职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须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晋永甫先生在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不会从公司领取薪酬;王莹女士在任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将从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按有关规定和制度确定。
华泰证券董事会对刘长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刘长春先生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此次董事变更将为华泰证券的未来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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