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抚州医药学院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教育部批准,同意以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抚州医药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6013775;同时撤销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抚州医药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应按我省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首批设置中药学、针灸推拿学、药学、护理学4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省教育厅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突出医学教育特色,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临床教学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重点培养服务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编辑:徐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