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证券简称为*ST锦港(维权)、*ST锦港B,证券代码为600190、900952。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3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此前,公司曾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锦州港《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22.46%;2023年虚增利润6808.7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1537.7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
同时,公司还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上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是公司第一次财务造假。
为了满足银行贷款需求,公司做大了收入和利润。2018年—2021年,公司分别虚增收入约21.2亿元、39.47亿元、24.82亿元、0.75亿元,虚增利润0.21亿元、0.39亿元、0.44亿元、0.75亿元。上述四年间,公司累计虚增收入约86.24亿元,累计虚增利润约1.79亿元。
整体来看,2018年—2024年,*ST锦港连续7年均在财务造假。
据IPO日报不完全统计发现,2025年以来,A股市场已有13家公司完成退市。其中,五家公司触及面值退市、三家公司为触及市值退市、两家公司为主动申请退市、两家公司是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一家公司则是被吸收合并而退市。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